近年来,伊旗发改局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从四个方面出发,打牢基础、催生动力、提升服务、稳抓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带动全旗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主渠道。 一、拓宽发展领域,推动民营经济提质扩量。伊旗发改局以投资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内蒙古、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放宽投资领域、破除发展瓶颈等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充分吸纳、激活、盘活各类民间资本,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强化产业引导,夯实民营经济底部基础。伊旗发改局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和全旗产业现状,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向重点产业集聚。把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战略举措,突出产业特色,实施差异化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市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推行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清洁生产,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改造升级。 三、突出项目支撑,催生民营经济发展动力。伊旗发改局坚持“抓大带小”的思路,全力推进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快全旗民间投资项目建设步伐。加强土地、资金、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出台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合力解决民企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更多民营经济项目进入市重、自治区重行列。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带动强、效益好、后劲足的重大项目,逐步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在重点项目储备库中的比重,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充分激发民间投资的内生动力。2014年,计划实施27个亿元以上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30.78亿元。 四、优化审批服务,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伊旗发改局把所有备案、核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统一办理,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办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办理效率,做到一般项目及时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特别办。需上报国家、自治区和市审批的项目,伊旗发改局进行领办、帮办,促进项目尽快合规,尽早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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