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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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关于推荐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的通知
内联发〔2013〕3号
各盟市工商联: 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荐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精神,全国工商联拟于今年3月底命名一批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并颁发“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牌匾,每个省(区、市)分配2个推荐名额。按照会领导指示精神,请各盟市工商联按照《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标准》要求,各推荐1家旗县级工商联作为候选对象,而后经自治区工商联研究确定后作为上报对象。 各盟市工商联所推荐的旗县级工商联,要求填报《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推荐表》及推荐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自治区工商联。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请务于2013年3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报自治区工商联会员部。 联 系 人:王稼祥 冯建学 电 话:0471-6945047(兼传真) 电子邮箱:nmggslhyb@163.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89号 邮 编:01005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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