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文档来源:
作者:经济部
各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各工业园区、各旗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为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市中小企业局拟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 一、项目评审专家库主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论证评审和项目竣工验收,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从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项目用地、社会影响评估、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 二、专家库入选专家范围、资格和条件要求:1、鄂尔多斯市辖区内的农牧业、工业、环保、科技、土木、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节能、安全生产、商贸流通、旅游、食品、药品、财务、审计、社会事业技术等领域的专家;2、专家库入选专家年龄在52周岁以下,从事相关行业专项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3、专家库入选专家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三、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填写好《鄂尔多斯市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并经单位签字盖章上报。 四、申请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申请时间自2013年7月3日至7月23日。 附:鄂尔多斯市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
附件:关于建立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doc |